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度过一个上午,李爱国就把俩孩子给接回去了。
路上,李爱国对孟修道:“小修啊,在学校有啥不适应的一定要跟叔说,知道不?!”
“哦。”孟修点头,又想李爱国正骑车呢,看不见,赶紧应了一声,“知道了。”
“要是有谁欺负你,你就赶紧找肉肉,”李爱国可是知道,要是被欺负就找老师告状可是不受欢迎的,“肉肉可厉害了,谁都欺负不了。”他这可是实话啊。
“知道了,”孟修瞪大了眼睛,想到肉肉轻轻松松的就能踹断一棵碗口粗的小树,小声感慨了一句,“确实没人能欺负得了她。”接着又似乎想到什么,脸悄悄的红了。
“有事儿就找我,”肉肉无所谓的点头,“能欺负我的人还没出生呢。”她不欺负别人,别人就得烧高香了。
“嗯。”孟修重重的点头,星星眼的看着自家的---媳妇。
没错,自从肉肉亲了他之后,孟修就认定了,将来他一定要娶肉肉,让肉肉做他的媳妇。
肉肉可是亲了他的,要是他不娶她,将来肉肉可就嫁不出去了。当然了,这件事儿孟修谁都没说,就连对孟康安都是保密的,只是心里一个劲儿的认定了,肉肉就是她媳妇。
书上可都说了,女孩子脸皮薄的很,是不会承认喜欢别人的。肉肉一定是喜欢(并不是)他了,这才趁他落水昏迷的时候偷亲他的。
既然她这么喜欢他,那他就勉为其难的也喜欢她,将来让她做他的媳妇好了。反正他总是要娶媳妇的,与其跟书上说的被家长逼着成亲,那还不如娶肉肉呢,至少他还知道肉肉长得漂亮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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